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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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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采用工程质量优质费3.2.8工程优质费 1.当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且经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时,应计取工程优质费。2.工程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应规定计算。3.当建设工程同时获得国家、省、市级等多个质量奖项时,工程优质费只按照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参考出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3.2.8工程优质费 具体费率参照各市发布的造价依据及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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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工程优质费 1.当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且经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时,应计取工程优质费。2.工程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应规定计算。3.当建设工程同时获得国家、省、市级等多个质量奖项时,工程优质费只按照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参考出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3.2.8工程优质费 具体费率参照各市发布的造价依据及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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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两者是什么关系???两者是相关的,2010定额己将计价依据定义为计价通则.套用定额需计算工程量,需取相关费用,而依据(通则)会明确告诉你

两者是相关的,2010定额己将计价依据定义为计价通则.套用定额需计算工程量,需取相关费用,而依据(通则)会明确告诉你

考造价员,广东省省直和市的有什么区别,广东省的考试用书和习题有什么推荐2014年考试报名工作还没开始,2013年的有关信息,供参考 造价员省直的和市的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只不过是单位归属造价管理部门不同罢啦。关于广州市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穗价协【2013】04号广州市各有关单位: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有关规定,我协会决定举办2013年度广州市造价员考前培训及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专业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二、考试科目及时间日期时间科目6月22日上午9:00-11:00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全部专业统考)6月22日下午2:00- 6: 00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工程)6月23日上午8:30-12:30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6月23日下午2:00- 6:00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一律禁止带入考室。四、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二)参考教材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2、《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五、考试费用(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二)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考前培训费)。六、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1日—2013年4月20日止。广州市属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点选 广州市进入报名。(二)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的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4月2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正常上班)。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资料”按报考专业分别到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建筑与装饰工程)进行交费及报名确认。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电话:22266088 22266188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地址: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电话:83867768(三)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见(附件1)。七、考前培训班我协会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和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负责举办广州市属考生考前培训班,培训班详细资料请见(附件2),考前培训班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培训费用由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和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根据教材、场租、聘请师资人员授课等各项费用实际支出成本核算确定。八、其他事项(一)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报名确认及交纳考试费用集中在当地造价员管理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当地造价员管理机构通知。(二)考场设置本次考试考场集中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三)准考证的打印考生于2013年6月10日至6月22日登录 “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四)证书发放方式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将在“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查询,资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一、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二、报考需提交的资料(一)《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二)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三)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上述(一)、(二)、(三)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附件2: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考前培训班介绍(1)受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计划举办广州市属单位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专业造价员考生的考前培训班,欢迎广大考生踊跃参加。考前培训班详情如下:一、培训内容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安装工程计价应用;3、市政工程计价应用。二、培训形式采取脱产、半脱产培训,按报名人数分班。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脱产班:连续10天上课;2、半脱产班:逢周六、日全天,星期一、三、五晚上课,全期培训合计10天。3、上课时间:2013年4月至5月下旬,按计划安排分期举办。4、上课地点: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内(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4楼)。四、培训收费培训费每专业每人7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含考试费、教材费)。五、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正常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华乐路华乐大厦(北塔)四楼,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介绍(2)受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计划举办广州市属单位建筑与装饰专业造价员考生的考前培训班,欢迎广大考生踊跃参加。考前培训班详情如下:一、培训内容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二、培训形式采取脱产、半脱产培训,按报名人数分班: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脱产班:连续10天上课;2、半脱产班:逢周六、日全天,星期一、三、五晚上课,全期培训合计10天。3、上课时间:2013年4月至5月下旬,按计划安排分期举办。(具体上课课程安排另行通知)4、上课地点: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四、培训收费培训费每专业每人7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含考试费、教材费)五、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正常接受报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四楼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011基本信息作者: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12内容简介本书共分6章。内容包括:工程造价的基础理论;工程造价计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等)。本书既可作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供相关专业人士学习参考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 建筑与装饰工程2011基本信息作者: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12内容简介本书分上、下册,共四篇。内容分别为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方法概述,包括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方法、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依据应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桩基础与地基基础工程等)和措施项目(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建筑工程部分和装饰装修工程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工程量计算书等。本书既可作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供相关专业人士学习参考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 安装工程2011基本信息作者: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12内容简介安装工程是指建筑设备和工业设备系统的施工安装,它是整个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装工程计价概述,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本书适用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学生和其他人员等学习使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 市政工程2011基本信息作者: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12内容简介本书共包括6章内容,分别为市政工程计价概述;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全书详细、系统地介绍了市政工程造价费用的构成、计算方法以及价差的调整方法,特别是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编制和计价,结合新的国家标准和定额,并举出一典型实例,供读者学习。 本书既可作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供相关专业人士学习参考用。
省直的只能是省工商局备案的单位及中央驻穗的单位才可以报名的,也就是广东省****单位之类的单位才可以报,广州的市属也是3月28才能报,汕头的还没看到有通知出,具体教材习题你上广东省造价协会网站上有,那边是正版教材来着,考造价员是是五大员中最难的一个了,我也是今年重来一次,一起加油哦!

2014年考试报名工作还没开始,2013年的有关信息,供参考 造价员省直的和市的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只不过是单位归属造价管理部门不同罢啦。关于广州市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穗价协【2013】04号广州市各有关单位: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有关规定,我协会决定举办2013年度广州市造价员考前培训及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专业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二、考试科目及时间日期时间科目6月22日上午9:00-11:00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全部专业统考)6月22日下午2:00- 6: 00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工程)6月23日上午8:30-12:30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6月23日下午2:00- 6:00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一律禁止带入考室。四、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二)参考教材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2、《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五、考试费用(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二)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考前培训费)。六、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1日—2013年4月20日止。广州市属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点选 广州市进入报名。(二)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的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4月2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正常上班)。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资料”按报考专业分别到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建筑与装饰工程)进行交费及报名确认。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电话:22266088 22266188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地址: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电话:83867768(三)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见(附件1)。七、考前培训班我协会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和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负责举办广州市属考生考前培训班,培训班详细资料请见(附件2),考前培训班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培训费用由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和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根据教材、场租、聘请师资人员授课等各项费用实际支出成本核算确定。八、其他事项(一)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报名确认及交纳考试费用集中在当地造价员管理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当地造价员管理机构通知。(二)考场设置本次考试考场集中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三)准考证的打印考生于2013年6月10日至6月22日登录 “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四)证书发放方式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将在“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查询,资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一、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二、报考需提交的资料(一)《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二)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三)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上述(一)、(二)、(三)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附件2: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考前培训班介绍(1)受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计划举办广州市属单位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专业造价员考生的考前培训班,欢迎广大考生踊跃参加。考前培训班详情如下:一、培训内容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安装工程计价应用;3、市政工程计价应用。二、培训形式采取脱产、半脱产培训,按报名人数分班。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脱产班:连续10天上课;2、半脱产班:逢周六、日全天,星期一、三、五晚上课,全期培训合计10天。3、上课时间:2013年4月至5月下旬,按计划安排分期举办。4、上课地点: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内(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4楼)。四、培训收费培训费每专业每人7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含考试费、教材费)。五、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正常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华乐路华乐大厦(北塔)四楼,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介绍(2)受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计划举办广州市属单位建筑与装饰专业造价员考生的考前培训班,欢迎广大考生踊跃参加。考前培训班详情如下:一、培训内容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二、培训形式采取脱产、半脱产培训,按报名人数分班:三、培训时间及地点1、脱产班:连续10天上课;2、半脱产班:逢周六、日全天,星期一、三、五晚上课,全期培训合计10天。3、上课时间:2013年4月至5月下旬,按计划安排分期举办。(具体上课课程安排另行通知)4、上课地点: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四、培训收费培训费每专业每人7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含考试费、教材费)五、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正常接受报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四楼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011基本信息作者: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12内容简介本书共分6章。内容包括:工程造价的基础理论;工程造价计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等)。本书既可作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供相关专业人士学习参考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 建筑与装饰工程2011基本信息作者: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12内容简介本书分上、下册,共四篇。内容分别为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方法概述,包括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方法、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依据应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桩基础与地基基础工程等)和措施项目(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建筑工程部分和装饰装修工程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工程量计算书等。本书既可作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供相关专业人士学习参考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 安装工程2011基本信息作者: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12内容简介安装工程是指建筑设备和工业设备系统的施工安装,它是整个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装工程计价概述,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本书适用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学生和其他人员等学习使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 市政工程2011基本信息作者: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12内容简介本书共包括6章内容,分别为市政工程计价概述;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全书详细、系统地介绍了市政工程造价费用的构成、计算方法以及价差的调整方法,特别是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编制和计价,结合新的国家标准和定额,并举出一典型实例,供读者学习。 本书既可作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供相关专业人士学习参考用。
省直的只能是省工商局备案的单位及中央驻穗的单位才可以报名的,也就是广东省****单位之类的单位才可以报,广州的市属也是3月28才能报,汕头的还没看到有通知出,具体教材习题你上广东省造价协会网站上有,那边是正版教材来着,考造价员是是五大员中最难的一个了,我也是今年重来一次,一起加油哦!
省直的只能是省工商局备案的单位及中央驻穗的单位才可以报名的,也就是广东省****单位之类的单位才可以报,广州的市属也是3月28才能报,汕头的还没看到有通知出,具体教材习题你上广东省造价协会网站上有,那边是正版教材来着,考造价员是是五大员中最难的一个了,我也是今年重来一次,一起加油哦!

请帮我找一下??是这份吗? 关于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建价字[2006]0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惠州市规划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综合定额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06]22号)规定,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依据于2006年4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计价程序(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1、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 2.1+2.2+……(包括利润)2.1安全文明措施费 按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计算2.2措施其他项目费 同上……同上3、其他项目费 按合同约定或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计算4、规费 [1+2+3]×费率(见本通知第二条)4.1社会保险费4.2住房公积金4.3工程定额测定费4.4工程排污费4.5防洪工程维护费(堤围费)4.6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5、不含税工程造价1+2+3+46、税金(5) ×税率(见本通知第三条)7、含税工程造价5+6(二)定额计价程序1、分部分项工程费1.1+1.2+1.31.1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1.2价差∑[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利润计算基数×利润率(按合同约定或参考综合定额附录)(利润计算基数: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人工价差+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其它专业工程=定额人工费十人工价差)2、措施项目费 2.1+2.2个……(包括价差、利润)2.1安全文明措施费 按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计算2.2措施其他项目费 同上……同上3、其他项目费 按合同约定或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4、规费 [1+2+3] ×费率(见本通知第二条)4.1社会保险费4.2住房公积金4.3工程定额测定费4.4工程排污费4.5防洪工程维护费(堤围费)4.6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5、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6、税金 (5) ×税率(见本通知第三条)7、含税工程造价 5+6二、规费及说明1、规费是政府部门规定为履行社会义务收取的强制性费用,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2、施工企业必须按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为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施工企业如不履行上述义务,其职工(包括临时工)可凭聘(用工)合同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施工企业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3、根据《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4、规费项目及费率见下表。除有说明外,计费基数见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序号 规费项目名称 费率(%) 说明3.3l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建绿化工程l 社会保险费 27.8l 安装工程(计费基数=人工费+人工价差+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2 住房公积金 1.28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建筑工程8 安装工程(计费基数:人工费+人工价差+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3 工程定额测定费 0.1 施工企业代收代缴的行政事业费4 工程排污费 0.2 含施工污水、噪声等排放费用5 防洪工程维护费(堤围费) 0.1 按惠州市地税局规定6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2元/m2 建筑工程(计费基数;建筑面积)0.1 装饰装修、市政、园建绿化工程2.5 安装工程(计费基数:人工费+人工价差十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三、税金及说明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市区、规划区3.41%;县城、镇3.35%;非市区、规划区、县城、镇3.22%。以上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与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惠市规建函[2006]22号文一并执行。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站反映。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印象西安 真诚为你服务!印象西安(wwwyxxacom),专注十三王朝本土,挖掘特色不可复制中国文化之根载体产品。 我们励志让世界了解西安

是这份吗? 关于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建价字[2006]0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惠州市规划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综合定额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06]22号)规定,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依据于2006年4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计价程序(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1、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 2.1+2.2+……(包括利润)2.1安全文明措施费 按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计算2.2措施其他项目费 同上……同上3、其他项目费 按合同约定或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计算4、规费 [1+2+3]×费率(见本通知第二条)4.1社会保险费4.2住房公积金4.3工程定额测定费4.4工程排污费4.5防洪工程维护费(堤围费)4.6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5、不含税工程造价1+2+3+46、税金(5) ×税率(见本通知第三条)7、含税工程造价5+6(二)定额计价程序1、分部分项工程费1.1+1.2+1.31.1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1.2价差∑[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利润计算基数×利润率(按合同约定或参考综合定额附录)(利润计算基数: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人工价差+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其它专业工程=定额人工费十人工价差)2、措施项目费 2.1+2.2个……(包括价差、利润)2.1安全文明措施费 按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计算2.2措施其他项目费 同上……同上3、其他项目费 按合同约定或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4、规费 [1+2+3] ×费率(见本通知第二条)4.1社会保险费4.2住房公积金4.3工程定额测定费4.4工程排污费4.5防洪工程维护费(堤围费)4.6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5、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6、税金 (5) ×税率(见本通知第三条)7、含税工程造价 5+6二、规费及说明1、规费是政府部门规定为履行社会义务收取的强制性费用,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2、施工企业必须按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为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施工企业如不履行上述义务,其职工(包括临时工)可凭聘(用工)合同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施工企业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3、根据《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4、规费项目及费率见下表。除有说明外,计费基数见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序号 规费项目名称 费率(%) 说明3.3l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建绿化工程l 社会保险费 27.8l 安装工程(计费基数=人工费+人工价差+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2 住房公积金 1.28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建筑工程8 安装工程(计费基数:人工费+人工价差+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3 工程定额测定费 0.1 施工企业代收代缴的行政事业费4 工程排污费 0.2 含施工污水、噪声等排放费用5 防洪工程维护费(堤围费) 0.1 按惠州市地税局规定6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2元/m2 建筑工程(计费基数;建筑面积)0.1 装饰装修、市政、园建绿化工程2.5 安装工程(计费基数:人工费+人工价差十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三、税金及说明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市区、规划区3.41%;县城、镇3.35%;非市区、规划区、县城、镇3.22%。以上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与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惠市规建函[2006]22号文一并执行。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站反映。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印象西安 真诚为你服务!印象西安(wwwyxxacom),专注十三王朝本土,挖掘特色不可复制中国文化之根载体产品。 我们励志让世界了解西安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在编制和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时,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由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以下简称造价机构)负责。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计划、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工程造价管理的投资估算办法、竣工财务决算办法。第四条 各级造价机构应建立资料积累制度和工程造价数据库,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和管理提供依据。第五条 工程造价计划依据由工程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人工单价、工程材料、设备预算和结算价格及各项税费等构成。本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分为省统一计价依据、行业计价依据和市、县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第六条 省统一计价依据由省造价机构负责编制。市、县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由市、县造价机构负责编制,报省造价机构备案。第七条 市、县造价机构根据省造价机构编制的人工单价、工程材料、设备预算和结算价格(以下统称价格),确定和公布当地价格或调整系数。第八条 行业计价依据中的指标、定额、估价表按国家行业造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人工单价、工程材料、设备预算、结算价格及有关费用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九条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估算指标及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进行编制。第十条 建设工程概算,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进行编制。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预算,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工程类别以及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等进行编制。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工程类别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等进行编制。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结算,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按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工程类别以及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开工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工程进度表、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和竣工图等进行编制。第十四条 工程类别按工程项目的管理隶属关系由省、市、县造价机构核定。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或工程质量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增加的工程造价应计入工程概、预算或招标标底,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第十六条 竣工工程结算按下列规定审核:(一)中央委托省管的建设工程和省属建设工程,由省造价机构或其委托市造价机构审核;(二)市属建设工程,由市造价机构或其委托县造价机构审核;(三)县属建设工程,由县造价机构审核;(四)上述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可委托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的造价机构进行审核;(五)除上述规定外的建设工程的竣工工程结算审核,由投资者自行决定。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大、中型工程结算经造价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按前条规定报送竣工工程结算;造价机构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工程结算文件之日起60日内给予审核完毕。第十八条 经造价机构审核的工程结算可作为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未按第十六条规定报经审核的工程结算文件,不得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第十九条 报送审核的竣工工程结算论文件应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定,并有编制、复核、批准人的签名(三者不得为同一人),编制、复核人员必须同时签署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码。未能共同认定的竣工工程结算文件,可向造价机构申请调解。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受委托从事编制工程造价和提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单位。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在编制和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时,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由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以下简称造价机构)负责。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计划、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工程造价管理的投资估算办法、竣工财务决算办法。第四条 各级造价机构应建立资料积累制度和工程造价数据库,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和管理提供依据。第五条 工程造价计划依据由工程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人工单价、工程材料、设备预算和结算价格及各项税费等构成。本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分为省统一计价依据、行业计价依据和市、县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第六条 省统一计价依据由省造价机构负责编制。市、县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由市、县造价机构负责编制,报省造价机构备案。第七条 市、县造价机构根据省造价机构编制的人工单价、工程材料、设备预算和结算价格(以下统称价格),确定和公布当地价格或调整系数。第八条 行业计价依据中的指标、定额、估价表按国家行业造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人工单价、工程材料、设备预算、结算价格及有关费用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九条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估算指标及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进行编制。第十条 建设工程概算,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进行编制。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预算,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工程类别以及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等进行编制。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工程类别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等进行编制。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结算,由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按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单位估价表,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或调整系数,工程类别以及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开工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工程进度表、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和竣工图等进行编制。第十四条 工程类别按工程项目的管理隶属关系由省、市、县造价机构核定。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或工程质量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增加的工程造价应计入工程概、预算或招标标底,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第十六条 竣工工程结算按下列规定审核:(一)中央委托省管的建设工程和省属建设工程,由省造价机构或其委托市造价机构审核;(二)市属建设工程,由市造价机构或其委托县造价机构审核;(三)县属建设工程,由县造价机构审核;(四)上述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可委托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的造价机构进行审核;(五)除上述规定外的建设工程的竣工工程结算审核,由投资者自行决定。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大、中型工程结算经造价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按前条规定报送竣工工程结算;造价机构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工程结算文件之日起60日内给予审核完毕。第十八条 经造价机构审核的工程结算可作为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未按第十六条规定报经审核的工程结算文件,不得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第十九条 报送审核的竣工工程结算论文件应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定,并有编制、复核、批准人的签名(三者不得为同一人),编制、复核人员必须同时签署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码。未能共同认定的竣工工程结算文件,可向造价机构申请调解。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受委托从事编制工程造价和提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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